根据国家宗教事务局和省民宗委的通知,2015年继续以“教风”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,为深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,在巩固前两年创建活动成果的基础上,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开展,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组织领导,进一步提高认识。在全市宗教界开展“教风年”主题创建活动两年已初见成效,各区、县(市)推动力度较大,场所管理逐步规范,教风明显提升。但各地重视程度不一、发展不均衡、“一阵风”、重形式走过场等问题依然存在,一些宗教活动场所离标准要求相差甚远。为进一步开展以“教风”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,各单位要把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作为年度宗教工作重点,结合“四型”宗教场所创建活动的开展,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工作目标,严格标准并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。要认真总结两年来“教风年”创建活动的成功经验,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充分认识教风问题的长期性、反复性和顽固性,不断改进方式方法,积极引导宗教界树立问题导向,强化责任意识,注重发挥宗教团体、宗教活动场所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,切实担负起改进教风的主体责任,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,推动教风建设常态化。
二、认真开展“回头看”,整改落实到位。各单位要对照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标准,对辖内宗教活动场所认真开展一次“回头看”,系统梳理在创建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重点督查宗教教职人员的教风建设、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和应急管理、内部人员管理、财务制度落实、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等方面的情况,根据查找到的问题,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;建立整改落实情况台帐表,实行“清单式”管理。市局将组成督查组,根据各地的情况,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抽查,对存在问题的宗教活动场所实行挂牌督办和挂牌销号制度,对那些影响恶劣、信教群众反映强烈、社会广泛关注的典型问题进行重点整治,重点督查,一件接着一件办,确保整改落实到位。
三、抓好示范点建设,创建“四型”场所。自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开展以来,我市涌现出了一批国家级、省级先进宗教团体、宗教活动场所和个人,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达标率达到了65%。从今年起,省民宗委拟将每年从各市州选定5个寺观教堂作为省级创建活动的重点示范点,同时打造若干个市、县级重点示范点。各区、县(市)要以些为契机,根据辖内宗教活动场所的优势特点,充分挖掘潜力,着力打造“文化型、学习型、道德型、生态型”四型宗教活动场所,市局将对受全国和全省表彰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综合评价,选定4个宗教活动场所作为全市“四型”场所示范点进行重点指导建设,将麓山寺作为省级重点示范点申报。各区县要根据各自实际确定2个以上的县级重点示范点。